关于转发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关于征集 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 院校人才展有关材料的预通知”的通知
各涉粮涉储院校人事部门,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培训基地,第三批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工作室:
为深入推进实施科技和人才兴粮兴储,我局将在 2026 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(拟计划 2026 年 5 月下旬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主会场活动上,集中展示涉粮涉储院校(含高校和职业院校)、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培训基地、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果。
为认真做好活动筹备工作,现就征集成果展览展示材料发布预通知如下:
一、成果展览展示材料
(一)参展对象。涉粮涉储院校、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培训基地、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技能大师工作室。
(二)展示方式。拟为参展对象提供 1 个标准展位,可以通过展板、若干实物和多媒体等方式进行展示。
(三)参展回执。拟参展单位请填写《参展回执》(附件),并加盖章本单位公章。
(四)参展素材。拟参展对象要结合自身实际,统筹安排展览展示内容。涉粮涉储院校应重点突出“十四五”规划实施以来,本单位发展成果、涉粮涉储专业建设成果、推动人才兴粮兴储主要成效等。教育培训基地应重点突出师资力量、课程内容、软硬件基础设施等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重点突出研究成果、产业化应
用、社会服务等。其中,涉粮涉储院校、教育培训基地文字素材不超过 300 字,图片不超过 6 幅,若教育培训基地依托院校设立则通过院校统一报送参展素材;技能大师工作室文字素材不超过200 字,1 张个人工作照。所提交图片均为 jpg 格式,短边不低于 2000 像素,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,每幅图片需按内容命名。参展素材应压缩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“XXX+2026 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参展素材”。
(五)相关费用。科技活动周承办单位统一设计、制作、布展,不再另外收取展位、布展等费用。其中,实物展品和多媒体设备的运输、装卸及相关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由参展对象自理。
二、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填报相关信息。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,认真审核把关,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前将拟参展的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,邮件主题为“XXX+2026 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院校人才展有关材料”。
联 系 人:夏吉安
联系电话:010-68979363
电子邮箱:rcgzc@lswz.gov.cn
附件:参展回执
(注:本文为预通知,旨在通知各单位提前筹备科技活动周相关工作,若有变化,以正式通知为准)
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
2026 年 4 月 13 日


